岳陽夫妻買麻古“投資”雙雙落網
來源:湖南廣播電視臺-《法制周報》
《法制周報》首席記者 朱春先 通訊員 呂建
一個原本過著平常生活的岳陽市民,在一場赴朋友宴的旅途中,因為同車人的一席話,使他走上了一條販毒的不歸路。有意思的是,他的首次販毒即告失敗,更讓人感慨的是,他不僅將自己送進了監獄,也把妻子拉下水,并于同一份判決書中獲刑。
《法制周報》記者獲悉,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對此案作出判決,以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被告人劉金魁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萬元;以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被告人向興江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萬元(已繳納);以犯轉移毒品罪,判處被告人向芬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對被告人劉金魁購買毒品的資金412550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據了解,向興江與向芬為夫妻。
經人介紹投資販毒
2012年4月26日,岳陽男子向興江與其堂侄向偉某在武漢市參加朋友聚會后,駕車返回岳陽。同在武漢參加朋友聚會的向興江朋友的朋友劉金魁經人介紹,搭向興江的車同返岳陽。
在車上,劉金魁主動與向興江搭訕,雙方聊得頗為投機,有相見恨晚之感。在閑聊的過程中,雙方的話題轉到了在當今社會干什么最賺錢這樣的一個事情上。劉金魁告訴向興江,只有販毒最賺錢,并對向興江說,自己此次就準備籌資購進質量好的毒品麻古販賣。他還對向興江說,只要過了“6·26”國際禁毒日,毒品價格會大幅漲價。
“只要你投入10萬元資金購毒品麻古,我保證你一出手即可凈賺5萬元。”劉金魁對向興江說,他現在最需要的就是資金。聽完劉金魁這席話后,向興江心動了,他家里正好有10萬元積蓄,便打算動用這筆錢來購買毒品賺大錢。
很快,向興江便提出,請劉金魁幫忙購進一些毒品,兩人并為此談好了價格,每粒27元。隨后,向興江立即打電話將此事告訴其妻向芬,要她準備錢搞“投資”。
首筆交易就落網
販毒?聽到丈夫說要拿錢去購買毒品,向興江的妻子向芬開始并不同意,但經向興江反復向其描述賺大錢的前景后,向芬也動了心。接下來,夫妻倆由此踏上了一條不歸路。
當天,向芬即去到銀行,取出了108000元現金,并按向興江交代的地址,將錢送到京珠高速公路某服務區。向興江從向芬處拿到錢后,當即交給劉金魁,并將車借給劉金魁駕駛。劉金魁駕車前往湖南省永州市,從“小劉”處購進毒品麻古20000粒后返回。4月27日晚,劉金魁與向興江會面,將4000粒麻古交給向興江。劉金魁帶著16000粒麻古繼續駕車前往武漢市。4月28日凌晨,途經京珠高速公路臨湘市羊樓司收費站時,被公安民警查獲。搜出毒品麻古4包,毒資412550元。經鑒定,所繳毒品凈重1563.4克,含甲基苯丙胺等成分。
向興江收到4000粒麻古后,從中拿出200粒,以每粒29元的價格販賣給李某100粒,將另外3800粒麻古包裝好后,交給向芬保管。2012年5月13日,向興江被警方抓獲歸案后,向芬為減輕丈夫的罪責,速將其保管的3800粒麻古秘密轉交給周世某(現在逃)“處理”。
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劉金魁、向興江違反國家毒品管理法規,販賣、運輸毒品麻古,其行為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被告人向芬轉移毒品,構成轉移毒品罪。且屬情節嚴重。向興江轉移毒品麻古3800粒,數量巨大,且該毒品現未查獲,綜合考慮其犯罪情節嚴重,鑒于向芬有未成年女兒需撫養教育的家庭情況,結合其具體犯罪事實和悔罪表現,對其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據此,遂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