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車第一案 仍“難產” 專家稱案情簡單卻敏感
齊魯晚報濟南11月29日訊(記者 劉飛躍) “如果專車案不再延期,就必須得12月17日之前判決。”29日,全國專車第一案原告代理律師李文謙稱。當日下午,記者致電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該院相關工作人員稱,目前案件仍然在審理中,是不是將于12月17日前宣判尚未接到通知。
盡管如此,市中區法院工作人員表示“本案將會公開宣判,宣判時會提前通知”。
目前,全國專車第一案已經進行了兩次延期。據悉,今年9月18日,濟南市市中區法院發布“關于專車案再次延期宣判的公示”稱,專車本案雖為個案,但社會關注度極高,且案件相關事實的認定和法律適用等問題,存在較大的爭議。對于該案本院正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依照程序進行內部討論研究,很快將確定最終意見。該院已向上級法院申請延長審限三個月,宣判時間我們會在官方微博上另行通知。
對于全國專車第一案,有關人士透露,專車單純從案情來說并不是非常復雜,但是案子非常容易被民眾過度解讀和放大,法院判決可能要平衡各方的利益。“如果判專車司機贏,那么民眾以為支持專車,但如果判專車司機輸,那么可能與交通部支持專車的政策相悖。或許等專車監管意見出臺之后,專車第一案才能判決。”該人士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