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嫁

  三姐妹未成年出嫁老二14歲產下女孩

  在大伯父家待了不到一年,13歲的馬泮珍就出嫁了。婆家給了馬正松一筆數額不詳的撫養費作為補償。

  2000年,12歲的馬泮艷被嫁給了29歲的陳學生。馬泮艷說,馬正松從她身上得到了3000元錢的撫養費。但陳學生家卻表示,實際給了7000元錢和500斤大米。

  2000 年春節后,馬泮艷和陳學生到福建打工,其間,陳學生強行與其發生了性關系,馬泮艷因反抗受到了毆打。馬泮艷后因年紀太小找不到工作回到了雙龍鎮馬正松家, 并到雙龍派出所報案。雙龍派出所民警當時給馬泮艷做過檢查,發現她已經不是處女。民警從馬正松處得知,馬泮艷已經嫁到了陳家,派出所就沒有管。京華時報記 者近日就此事致電巫山縣雙龍派出所。派出所民警表示,馬泮艷確實在2000年報過案,派出所對其做了醫療檢查,證實她當時已不是處女。派出所與馬正松取得 聯系,他說馬泮艷已經嫁給了陳學生。派出所據此判斷這是一起家庭糾紛,所以才沒有管。

  半年后,陳學生從福建打工回家,把馬泮艷帶走毒打一頓,禁止馬泮艷離開家附近100米的范圍。即便是上廁所,陳家也會有專人看守馬泮艷,防止她逃跑。之后陳學生繼續外出打工,馬泮艷就在家里做農活。2002年,年僅14歲的馬泮艷誕下一女。

  2002年,12歲的馬泮輝被大伯父嫁給了24歲的羅品金,馬正松從她身上得到了4000元的撫養費。2005年,15歲的馬泮輝生下了一個兒子。

  馬泮艷姐妹兩人生育時年齡太小,又是在家接生的,分娩中都遇到了危險。羅家請來的接生婆甚至用刮胡刀片為馬泮輝做了“橫切”,生產結束后又用普通的線縫上。所幸,兩人都母子平安。

  多 名村民證實,當地不存在如此早嫁女兒的風俗,馬正松的親生女兒出嫁時已經21歲。馬正松在接受京華時報記者采訪時稱,馬泮艷姐妹出嫁時家里確實困難,他妻 子也有精神疾病,自己一個人養活不了一大家子。而且當時親家雙方有約定,孩子送過去只是先養起來,等到了適婚年齡再結婚,就是過去的“童養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