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論焦點三:“尋釁滋事”還是“妨害公務”?

  起訴書稱:“被告人劉某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妨害公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對此,辯護人認為,劉某的行為屬于尋釁滋事行為,不是故意妨害公務罪。而據公訴人介紹,尋釁滋事罪主要是那種“無事生非”的行為,劉某這一行為不太符合。

  “其他嫌疑人當時是否知道被打的是環境執法人員,目前證據還不充分,所以暫時無法判定為妨害公務罪。”公訴人介紹,其他嫌疑人已接受了行政處罰。

  公訴人表示,近年來濟南市霧霾頻發,公眾的生活都受到了大氣污染的影響。為了治理霧霾,環保工作人員付出了很多,壓力也與日俱增。而在這種情況下,還出現暴力抗法、毆打環境執法人員的行為,建議嚴懲。

  事件回顧:

  2015年9月9日下午14:30左右,山東省濟南市大氣污染防治督查組和媒體記者等7人,在市中區陡溝辦事處大廟屯附近渣土場檢查揚塵污染問題時,被10余名不明身份人員圍攻毆打,攝像、手機等設備遭搶奪,4名環境執法人員及1名記者被打傷,一部車輛受損。

  其中,大氣污染防治督查組成員陳偉受傷最重,經醫院診斷,確診為鼻骨末端骨折,頭皮有裂傷,隨即住院接受治療。

  據了解,城鄉接合部的揚塵污染問題是濟南市治理大氣污染的一大難題。位于陡溝辦事處大廟屯附近的一處無名渣土場,因運輸車輛造成道路揚塵污染嚴重,被濟南市大氣污染防治督查組列入重點檢查名單。

  被打傷的陳偉事后回憶,在檢查現場,執法人員看到渣土場周邊道路鋪著一層厚重的黃土,車輛一過,塵土漫天。執法人員遂進行現場攝像取證,幾輛渣土車見狀停了下來,車上的渣土并未進行覆蓋。

  大約四五十分鐘后,執法人員結束取證準備返回時,遭遇10余名不明身份人員毆打,執法人員亮出執法證后,對方依然不管不顧,導致多名執法人員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

  2015年9月9日20時,事發時先期到場阻攔記者拍攝和執法人員執法的1名重要嫌疑人和1名當事人的身份被確認。9月9日23時,當事人李某到案說明情況。

  2015年9月10日,濟南市公安部門將10名涉案嫌疑人全部抓捕歸案,除1人情節較輕外,9人被刑事拘留。(大眾網—山東24小時記者馬俊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