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4月8日訊 (記者黃敏 通訊員符曉利)記者從長清區民政局獲悉,4月起,長清將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城市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45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年不低于23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500元。
長清區城鄉低保制度建立于1998年,到現在已先后10次提高城市低保標準,7次提高農村低保標準。城市低保標準由建立之初的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現在的450元,農村低保由最初的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現在每人每年不低于2500元,分別增長4倍和5倍。目前,長清區城市低保對象為1247戶2362人,農村低保戶為6184戶1157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