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忠新
本報訊 臨高縣一男子明知提著水果刀的來客剛剛捅人,還“仗義”地為朋友提供食宿,買回啤酒招待。日前,留宿殺人嫌犯的王某一審領刑八個月。
經查,2012年8月18日晚11時許,曾某、曾某弟、曾某第、曾顯永、曾某從(五人均另案處理)在臨高縣調樓鎮羅堂村至抱才村的一條三岔土路路上將被害人方某榮及方某攔截,曾某、曾某弟兩人追趕方某榮至抱才村一夜宵店內后,由曾某持刀刺中方某榮胸部一刀,之后,曾某同曾某弟一起逃往臨高縣調樓鎮抱才村的被告人王某家中,和先前逃到王某家的曾某從、曾顯永、曾某第會合,曾某從、曾顯永、曾某第三人逃到王某家時曾告訴王某他們剛和別人打架,在這躲一下,隨后趕到的曾某手里拿著水果刀并說自己剛才持刀捅到了人。
王某得知后,仍然去外面買回啤酒招待,并容留以上五人在家藏匿過夜。經鑒定,方某榮系被他人持銳器剌破心臟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認為,王某明知曾某、曾某弟等人刺傷他人后仍為他們提供食宿,其行為已構成窩藏罪。王某因故意傷害罪曾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其系累犯,應從重處罰。鑒于被告人王某僅為他人留宿一夜,情節較輕,可酌情從輕處罰。
日前,臨高縣法院一審判決,以窩藏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八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