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證十二:挖掘機所在的位置并非陳青沙家宅基地
陳寶成的代理律師李會清在接受采訪時稱,挖掘機曾經停到過陳青沙家的宅基地上。8月15日,有媒體報道稱“在事發的陳青沙家廢墟仍能看到明顯的挖掘機車轍印,在磚塊和房梁之下,被毀壞的家具、水管、摩托車等仍能看到。”
挖掘機所在的位置到底是哪里?房主姜漢賓向警方指認,挖掘機所在位置是自己在金溝子村購買的老宅,同時,拍攝案發現場視頻的村民張華也在現場向大眾網記者指認,案發地就是姜漢賓購買的老宅。(相關報道見《陳寶成等拘禁司機視頻來源曝光:系村民拍攝》視頻)
8月13日,大眾網記者到案發現場調查,從挖掘機的車轍印看,挖掘機確實經過陳青沙家的宅基地,但是陳青沙家的宅基地上并沒有被挖掘過的痕跡,所以并不能確定郭曉剛是否曾在此作業過。在陳青沙家的建筑垃圾下,大眾網記者也沒有看到家具、摩托車,只有水管。相反,8月12日,大眾網記者在金溝子村為陳青沙家提供的安置房中,看到了堆滿兩個車庫的家具和生活用品,而且都是舊的,也就是使用過的。在此前,有律師在微博上曬出了一個埋著物品的廢墟,經過調查,這個廢墟是陳利利家的,并非陳青沙家所有,與本案毫無關系。(相關內容可見《揭開平度“廢墟圖片”里的拆遷真相》)
求證十三:陳青沙未被村民“毆打”
8月23日,某報《陳寶成抗拆事件續:當地舊村改造獲上億賣地收入》)及8月24日某報《陳寶成抗拆事件慢鏡頭》文中稱:在現場,村民陳廣澤主動挑事,上前毆打了陳青沙。
針對某中央級大報報道“政府獲得了億元的土地收益”之說,中央電視臺評論員王志安在其微博中指出:“這367畝土地的中標者是平度市大有同人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交易價格是1.17億。指的就是這筆錢。但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增減掛鉤試點獲得的土地收益,必須全額返還給村民。事實上,這1.17億元,也全額用于金溝子村的安置房建設,可能還有部分用于村民拆遷安置的現金補償”。
針對“陳廣澤毆打陳青沙”報到,大眾網記者首先查閱法律條文,所謂“毆打”他人,是指行為人公然實施的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打人行為。行為方式一般采用拳打腳踢,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毆打他人。
8月25日下午,大眾網記者在金溝子村采訪了陳廣澤,他告訴記者,自己是金溝子村村委委員,10號上午十點多,他來到了案發現場,當天天氣很熱,室外溫度在35度以上。在挖掘機北側七八米遠的路上立著太陽傘,是陳寶成等人用來納涼的,陳廣澤和幾名便衣警察在傘下遮蔽太陽,結果遭到了陳寶成的辱罵,陳廣澤生氣之下,把太陽傘拔了,摔在地上。
隨后,陳利利,陳淑訓和陳青沙三人拿著“武器”就沖了上來,陳淑訓在前,拿著根一米多長的鋼筋,但沒有打下來。陳青沙右手拿著塊磚頭就要往陳廣澤后腦上打,被人拉住了,她接著左手迎上來,一巴掌打到陳廣澤腦后,陳廣澤下意識地轉身抬右手給了陳青沙一巴掌,兩人接著就被拉開了。
(上述十三項求證,是針對“陳寶成涉嫌非法拘禁案”的疑點求證。關于相關媒體報道中有關平度“血拆”、“強拆”的疑點求證,見本文第三部分的第三個小標題:《三倒“無端關聯派”,生拉硬拽,盲從使用“證據”》)
三、用事實質疑三種“論調”
“感覺派”律師全靠主觀臆斷,“山頭論”專家炮制“呼吁書”干預司法
8月13日,北京某報17版發表整版文章《陳寶成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刑拘——其律師稱涉事司機有主動被扣造成“被拘禁”的嫌疑》。
同日晚,《江平、賀衛方、程漢大、孫新強、孫國棟、徐昕、李有華、宋紹富、張成明、楊玉圣:就陳寶成記者等被平度警方刑拘事件致青島市委李群書記暨張新起市長的呼吁書》通過學術批評網、新浪、騰訊微博蔓延傳播。
此時,距北京某報出街不到20個小時。距南方某報未發新聞,先發預設立場性社論,也不足48小時。
8月14日,大眾網記者對該報道所刊登信息進行了求證,發現皆來源于陳寶成的律師李會清,本網記者采訪該律師時,他竟然稱“還沒有去現場”,“我覺得”、“我判斷”。
在此后第9天,陳寶成等7名嫌疑人的14名辯護律師發布公告,成立由28名法律界學者、專家組成的顧問團,由41名全國各地律師組成的律師觀察團。不久,各路大軍浩浩蕩蕩向平度“挺近”,“救人、抗血拆”的一幕從線上走向線下,律師團“工作簡報“、律師會見乃至吃喝飯局等開始在自媒體上進行不間斷“直播”。
一倒“感覺派”律師,不到現場,全憑“感覺”說話
案發后,陳寶成的代理律師李會清接受了多個媒體采訪,在采訪中,李會清將陳寶成向其轉述的內容作為直接“證據”提供給媒體,其中有“現場沒有汽油味”“陳寶成沒有看到澆汽油”“張朋珂手里拿的可能是水,用水給司機沖涼”“陳寶成的刀具是從現場挖出來的”等,他還在個人微博上列舉了“陳寶成不構成犯罪的四個理由”:1、涉案拆遷項目至今未取得拆遷許可證,屬違法拆遷。2、涉案司機系有主動留下的可能。3、自始致終,陳寶成一直是想將司機交給警察,而警察一直不愿接收司機。4、司機完全有脫離現場的條件。
這些論點都是如何出爐的呢?8月14日,大眾網記者電話采訪了李會清。這一天李律師說自己非常繁忙,在不停地接受媒體采訪,以至于大眾網記者先后打了5次電話才把采訪采完,中間有兩次還是別人代接的。
面對大眾網記者提問,李會清承認自己沒有去過現場,對于涉及現場的很多情況,他經常用“我感覺”“我覺得”“我判斷”來回答,在被問及一些細節時,他說“記不清楚,需要回去查查和陳寶成的聊天記錄”。然而,非常繁忙的李律師沒有時間顧得上查閱與寶成的聊天記錄,也沒有去過現場,卻向不同媒體提供了來自陳寶成方面的所謂“權威”消息,這種“權威”代言人的可信度又有多大呢?
在李會清接受大眾網采訪后發布的《陳寶成律師關于接受大眾網記者采訪內容的情況說明》中,其所述果然多數是與大眾網記者交談中從未涉及的內容,然而,如此失實的微博,經過@鐵肩俠、@徐昕、@賀江兵等大V轉發后,迅速在網上傳播。
二倒“山頭血統論”,挾名望以令司法,將人情大于法理
8月13日晚,江平、賀衛方、程漢大、孫新強、孫國棟、徐昕、李有華、宋紹富、張成明、楊玉圣等10名法學大家聯名發出《就陳寶成記者等被平度警方刑拘事件致青島市委李群書記暨張新起市長的呼吁書》,該文通過學術批評網、新浪、騰訊微博蔓延傳播。
呼吁書中言辭鑿鑿,稱“陳寶成抱持赤子之心,一向熱愛家鄉。作為中國政法大學畢業的法治記者,陳寶成熱心公益,奔走呼號。最近七年來,為其祖宅房產權益保護問題,一直依法維權,理性抗爭,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作為陳寶成的老師和朋友,對其因此而被刑拘事態的惡性發展,我們深表關切。”呼吁書最后提出:“殷切期望李書記、張市長認真關注此一引起海內外廣泛反響的事件,妥善解決有關矛盾和問題……”
8月14日至15日,大眾網記者通過私信、電話等方式,多方聯系上述10位法學大家,在最終取得聯系的5位專家中,只有賀衛方接受大眾網采訪,并明確表達支持“呼吁書”的態度,除此之外的4人中,3人稱不接受采訪,1人稱個人觀點不能對外發布。
8月25日 15:30,當該《呼吁書》上的簽名者達到151人時,執筆者法學教授楊玉圣突然發布特別提示稱“無論是哪位自愿簽名的朋友,一旦名單公布,鑒于按序號排列,故不再撤銷簽名。”這種綁架簽名,已經致楊玉圣教授的學術批評網首頁“滿屏皆是竇娥冤”。
作為法學大家,理應更加深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楊玉圣教授卻處處表達“舐犢情深”,認為學法律的門生就天然正確,就可以法外開恩,將人情置于法理之上,并公開呼吁青島市委書記、市長干預案件,將司法公正置于腦后。這種“山頭血統論”就是典型的以感性左右理性、主觀壓倒客觀。
三倒“無端關聯派”,生拉硬拽,盲從使用“證據”
陳寶成等7人涉嫌非法拘禁,就是一起刑事案件。但是,在對該案的報道中,一些媒體和所謂的大V、公知,卻將與本案無關的一些情況與案件本身混為一談,相互牽扯,偷換、混淆概念,甚至是移花接木,將陳寶成等人被刑事拘留與當地的拆遷強行掛鉤,并制造諸多“廢墟圖片”“受難者圖片”,試圖制造、渲染“強拆”“血拆”。對非法拘禁案之外的一些事實真相,大眾網繼續進行求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