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濟南戶口也能公貸買房
有個擔保人就行,當了公貸擔保人也不影響貸款
齊魯晚報10月23日訊 23日,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做客政務熱線,回答市民關心的熱點問題。在公積金的貸款擔保和繳存時間計算上,該負責人說,濟南戶籍的市民為其他人貸款做擔保時不會影響其貸款資格的申請。在繳存時間的計算上,如果市民更換工作,只要在6個月以內個人補繳就可以視為正常繳存,單位只要在3個月內整體做了補繳,也是正常的繳存。
23日,有市民問,戶口不在濟南,如果在濟南公積金貸款買房,如何辦理?如果辦理業務需要擔保人,擔保人有什么要求?如果做了別人的擔保人,以后買房有沒有風險?
對此,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張培禮說,在省內其他城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非濟南戶籍職工在濟南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由一名收入穩定的濟南戶籍職工提供擔保,可向濟南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從辦理來看,申請異地貸款需提供繳存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積金繳存明細和無公積金貸款證明以及公積金繳存地和戶籍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分別出具的家庭房產查詢證明。
“擔保人必須是濟南戶籍的,并且要保證收入穩定。”張培禮說,擔保人在作擔保以后不影響貸款申請資格。此外,對于省內異地貸款的擔保人,是可以更換的,只要按照合同變更的相關規定執行。
有市民問,2015年4月和5月因為換工作的原因,新單位公積金斷交,9月份都補繳上了,這可以認定為正常連續繳納嗎?9月份因單位財務系統故障,公積金整體斷交,10月份補繳上了,這樣11月可以貸款嗎?
對此,張培禮說,按照有關規定,連續足額繳存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對于更換工作單位的職工,只要在6個月以內個人補繳就可以視為正常繳存,單位只要在3個月內整體做了補繳,也是正常的繳存。
對于公積金的提取,有市民問,公積金在買房后多久能提出來?對此,張培禮說,職工購買具有自有產權的自住住房且未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的,可在取得有效憑證和證明材料三年內,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存儲余額,提取額度不得超過購買自住住房的實際支出,且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職工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的,每還本付息滿一年后,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兩次提取時間間隔不少于12個月,提取額度不得超過還款年度已償還的貸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