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泮輝在廣東的出租屋內晾衣服。馬泮輝在廣東的出租屋內晾衣服。
馬泮艷(左)和妹妹馬泮輝在商量母親的養老問題。京華時報記者韓林君攝馬泮艷(左)和妹妹馬泮輝在商量母親的養老問題。京華時報記者韓林君攝
馬泮艷的女兒已經14歲了。馬泮艷的女兒已經14歲了。
馬泮艷在廣東的出租屋內做飯。馬泮艷在廣東的出租屋內做飯。

  父親施暴,被患有精神分裂的母親打死。母親離家出走,馬泮艷三姐妹被托付給大伯父。12歲左右,三姐妹被大伯父以童養媳的方式嫁人。

  2000年,12歲的馬泮艷嫁給了比她大17歲的陳學生,被迫發生性關系后生下女兒。在為陳家又生下一個兒子后,馬泮艷逃到廣東。今年5月4日,馬泮艷向巫山縣人民法院起訴,要與丈夫陳學生離婚。

  □成孤

  父親死亡母親出走三姐妹寄養親戚家

  馬 泮艷的老家在重慶市巫山縣雙龍鎮金華村,父親馬正平曾任村大隊書記。馬正平和方登蓮結婚后,育有3個女兒,馬泮艷在家中排行老二。馬正平因超生被撤了職。 村民們說,村子太偏僻,從巫山縣城要先坐船后搭車,再走半個小時才能到。本地女人都希望外嫁,很少有外地的女人愿意嫁進來。

  馬泮艷告訴京華時報記者,父母夫妻感情逐漸惡化,父親經常家暴,甚至將母親脫光衣服吊起來打。1997年,方登蓮患上了嚴重的精神分裂癥。當年4月,方登蓮用鋤頭將馬正平砸死,因患精神疾病被免于刑事處罰。

  馬正平死后,方登蓮帶著3個女兒寄住在大伯哥馬正松家。當時,馬泮珍12歲,馬泮艷9歲,馬泮輝7歲,3人都輟學了。不久,方登蓮離家出走。馬正松說她回湖北老家了,馬泮艷則認為母親是在馬正松的毆打下逃走的,父親的死讓他一直記恨母親和3個侄女。

  方 登蓮離家后再未與馬正松和3個孩子聯系過,3個女兒成了孤兒,馬正松作為監護人名正言順領取了國家發放給她們的補助金。馬泮艷認為,她們并沒得到很好的照 顧,不僅沒上學,而且還要做很重的農活,她和妹妹要負責飼養11頭豬。馬正松卻抱怨,馬泮艷和馬泮輝在家里干活經常偷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