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知名企業“上榜”

  記者登陸最高法網站詳查

  記者登陸最高人民法院網站,針對名單中的部分知名企業進行核實,結果鍵入名稱,不少企業的失信記錄陸續顯現出來。濟南人民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的失信記錄有一條:發布時間為2016年1月20日,其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為“支付申請人1909431元”,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為“全部未履行”,該案件的執行法院為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做出執行依據單位則是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

  濟南康潔洗衣管理有限公司的失信記錄也是一條,顯示其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為職務申請人房租110000元,其履行情況顯示“全部未履行”,而法院認定其行為具體情形為“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接著,記者隨機抽取名單中的十余個企業查詢,發現其中很多都能查到失信記錄,在失信記錄中,都明確寫有負責執行的濟南法院及案由等細節。但記者也發現,在這份榜單上也有重復的名稱,類似濟南博奧建材有限公司、濟南群康事業有限公司等企業,就在同一份名單中出現了重復出現四五次之多。也有個別企業,并未查到其失信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