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亞楠 王靜雯 報道
本報濟南5月10日訊 昨天,環保部通報了今年2月下旬至3月開展的華北平原地區排污企業地下水污染專項檢查中發現的環境違法問題,尤其是55家企業存在利用滲井、滲坑或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排放、輸送或者存貯污水的違法問題,要求各省市嚴格查處整改,其中山東14家。記者今天從省環保廳獲悉,相關地方政府和環保部門已經對這14家違法企業依法進行了查處,處理處罰措施已落實。
這14家企業中,7家為“土小”企業:淄博市桓臺縣果里鎮沈家小化工廠和康家小化工廠,存在廢水滲排問題;濰坊市高密市宋述信小電鍍廠,將廢水排入無防滲措施的坑塘;臨沂市羅莊區黃對河小煉油廠,將廢油渣和廢水排入無防滲措施的土坑;濱州市陽信縣周會海甲醇提純點,將廢水排入無防滲措施坑塘;濱州市陽信縣楊貴林小造紙,將廢水排入無防滲措施水溝;濱州市陽信縣丁廟小造紙,將廢水排入無防滲措施水池。這7家企業均已被依法取締。
其余7家處理情況為:淄博市高青縣山東鼎鼎化工有限公司,將釜殘廢物露天存放,無圍堰及滲濾液收集設施,污水流入周圍土壤,ACR車間爆聚產生的樹脂直接外排到土壤中,無收集裝置,責令停產治理;德州市德城區誠瑞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廢水排入無防滲措施的坑塘,責令停產治理;臨沂市沂水縣源源礦業有限公司,尾礦砂隨雨水排入溝渠,責令限期整改;濰坊市高密市金祥針織廠和華盛針織廠,均為未批先建,廢水排入無防滲措施的坑塘,責令停產并處罰款;德州市齊河縣承澤照明金屬涂裝有限公司,防滲措施不完善,導致廠區內水井被污染,責令停產治理并處罰款;聊城市茌平縣信發華宇氧化鋁有限公司,赤泥附液排入防滲措施不完善的赤泥存放池,責令立即整改并處罰款。
省環保廳歡迎社會各界朋友通過12369舉報電話、環境信訪舉報電話0531-66226110和山東環境網站信訪平臺就地下水污染問題繼續進行監督、舉報。此外,根據8日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公布的2013年第一季度重點環境污染事件處理情況,對2月份備受輿論關注的“濰坊部分化工廠和造紙廠利用高壓水井向地下排污”事件,表示并未發現確切地下灌污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