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收入陷阱VS轉型陷阱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當前一些社會學家從各自的研究角度,不約而同地提出社會建設的理念。
2009年,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孫立平“社會轉型三部曲”中的第二部:《重建社會——轉型社會的秩序再造》。孫立平在文中指出,最近幾年里,精英與大眾的裂痕在加深,裂痕的加深會導致“上層階級化、下層碎片化”結構的形成,同時中小企業和個體戶生存環境惡化,中產階層成為被掠奪對象,出現了一種“贏者通吃”的現象。對此孫立平表示,要優化社會結構,重建社會秩序。
從2010年以來,陸學藝也帶領課題組著手研究社會建設這一重要課題,經過3年的艱辛努力,于2013年4月完成了《當代中國社會建設》研究。陸學藝認為,社會建設是中國現代化不可逾越的階段,社會建設包括改善民生事業、建設社會事業、改革收入分配、加強社區自治、發展社會組織、創新社會管理、改革社會體制、優化社會結構等九大任務。陸學藝指出,建設社會現代化是中國未來三十年的戰略任務,發展壯大中產階層是社會建設的重要目標。
清華大學社會學系社會發展研究課題組在2012年發布的2011年度“社會進步系列研究報告”指出,“中國現在需要警惕的不是所謂‘中等收入陷阱’,而是‘轉型陷阱’。”
“轉型陷阱”指的是,在改革和轉型過程中形成的既得利益格局阻止進一步變革的過程,要求維持現狀,希望將某些具有過渡性特征的體制因素定型化,形成最有利于其利益最大化的“混合型體制”,并由此導致經濟社會發展的畸形化和經濟社會問題的不斷積累。
該課題組提出,要將社會建設作為走出“轉型陷阱”最現實動力之一。要打破制度固化下來的一種利益格局,必須有社會力量參與和介入,民眾的制度化參與是打破既得利益格局最現實的力量。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提出,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調控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清理規范隱性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縮小城鄉、區域、行業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欖型分配格局。對此有專家預測,中國中低收入者社會保障有望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