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和德某某設計的購買別墅的復雜方案,我沒有對瓜爹詳細說過。但是瓜爹對于徐明為我出資購買這套別墅的情況是清楚的。瓜爹還問我這樣做是否安全,我說購買的過程很復雜,不是以我們的名義購買的,從總體上,我購買別墅的事很安全,讓瓜爹放心。
下面公訴人宣讀薄谷開來2013年2月20日的證言節錄:
問:現在向你出示我們依法調取的你的蘋果電腦里,你為法國戛納尼斯別墅設計的幻燈片(播放幻燈片FeelingZen和FloweringZen),畫面上顯示的這臺蘋果筆記本電腦是你的嗎?這兩部幻燈片是你制作的嗎?
答:這臺蘋果筆記本電腦是我的,是我以前使用的比較老的一臺蘋果筆記本電腦。這兩部幻燈片也都是我制作的,英文標注是我寫的,這些幻燈片的音樂也是我配的。問:這兩套幻燈片是你給徐明和薄熙來看的那兩套幻燈片嗎?
答:是的。是我在遼寧家里面給他們放映的幻燈片。
公訴人宣讀薄谷開來2012年11月22日證言節錄。
問:薄熙來是否認識英國人尼爾-伍德?
答:瓜瓜也曾帶尼爾-伍德到過重慶市委三號樓我和薄熙來在重慶的家(以下簡稱“市委三號樓”),薄熙來也見過他,但從未和他交談過。尼爾-伍德主要是和我、瓜瓜交往。
問:薄熙來了解你和薄瓜瓜與尼爾-伍德之間的矛盾,以及尼爾-伍德威脅薄瓜瓜的情況嗎?
答:2011年瓜瓜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薄熙來是了解的。我們曾對可疑人員列了黑名單,其中肯定有尼爾-伍德,這些情況我對薄熙來說過。尼爾-伍德要去美國傷害瓜瓜,這事王立軍非常清楚,因為王立軍負責瓜瓜在美國的安全。2011年下半年,瓜瓜用ipad給我打視頻電話,說尼爾-伍德威脅他,當時通話的畫面閃爍,說了幾句就斷了,我當時非常擔心瓜瓜在美國的安全,當時王立軍也在場,我們都怕瓜瓜在美國被撕票了,而且之前我也看到了尼爾-伍德和瓜瓜之間的郵件內容,所以就更擔心瓜瓜在美國的安全,雖然王立軍說他已經安排好人在美國保護瓜瓜了,但是接到瓜瓜的視頻后,我就特別不放心,所以才導致了后來11.15案件的發生。
3.出示最高人民檢察院制作的《說明》證實,2013年2月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總局的工作人員在薄谷開來的1臺“蘋果”牌計算機中找到6份文件,系薄谷開來制作的法國別墅裝修設計資料。
下面公訴人播放提取于薄谷開來蘋果牌電腦中的薄谷開來制作的尼斯楓丹-圣喬治別墅的數碼幻燈片。
【庭審現場】
審判長:現在繼續開庭。
審判長:公訴人繼續舉證。
下面公訴人宣讀王立軍2012年11月15日、2013年1月9日的證言節錄:
2008年夏天,尼爾對我說德某某和他一起幫著谷開來打理法國的事情,還說薄熙來對他也很信任。這是第一次聽說到關于薄家在法國的房產的情況。
2009年下半年或者2010年上半年,在重慶3號摟,谷開來非常生氣,指著德某某說德叔幫我打理房產一年的租金好幾百萬,不僅不給我,還向我要錢。”后來我問德某某怎么回事,德某某說海外房產的日常支出非常大,租金等收入基本上都用于房產的支出了,同時自己為幫著管理房產也做出了很多的付出。
谷開來因為瓜瓜找了一個女朋友,為這事谷開來非常生氣,薄熙來安撫她時,谷開來讓薄熙來把薄瓜瓜叫來訓斥,薄熙來讓我給薄瓜瓜打電話:過了一周,薄瓜瓜回來,谷開來訓斥他,讓把德某某、尼爾幫著打理的國外資產接過來自己打理,谷開來讓我勸勸他,我聽薄瓜瓜曾說起過“德某某、尼爾出的那些事情也不是我弄的,跟自己沒有關系”等類似的話,后來我單獨問過薄瓜瓜怎么回事,薄瓜瓜說“就是房產的事情,原來德叔弄得不好,后來尼爾管的挺好,現在又要轉給徐明,反正挺亂的,我就不愛管”。后來谷開來跟我說“尼爾每年收的房租就有七、八百萬,一分錢也沒給我,現在還跟我要錢。德叔也不行了,人也不如以前好了。”
之后第四次我聽說這事是在薄瓜瓜走后,薄熙來讓我勸勸谷開來,他跟我說“還是那些事,都是非常非常好的朋友,好得不得了,怎么變化這么快,一夜之間就變成這樣,我就不理解,開來以前說尼爾和德叔如何如何好,現在又說他們如何如何壞,我也給他們解決了很多問題,怎么能這樣?”
2011年7月到9月,薄谷開來和尼爾吵架。薄熙來對我說過:“律師”(指薄谷開來)身體不好,讓尼爾、德叔管理海外資產,收益“律師”都沒有要過,現在還發生這么多矛盾。
4.公訴人向法庭出示被告人薄熙來供述、親筆供詞、自書材料,被告人薄熙來在中央紀委審查階段有1份自書材料、在偵查階段有1份親筆供詞,在審查起訴階段有l份供述。
審判長,鑒于被告人當庭供述與在中央紀委審查期間的自書材料、在偵查階段的親筆供詞及審查起訴階段的供述不一致,公訴人向法庭宣讀被告人薄熙來原有的供述、親筆供詞及自書材料節錄。
公訴人宣讀被告人薄熙來2012年6月28日自書材料節錄:
印象里還有一次,看到徐明和谷開來閑聊,徐談到在法國尼斯有套房子,環境很好,蠻漂亮,建議我們有時間去看看。我當時也沒在意,隨口說,那有機會就去看看,散散心。
公訴人下面宣讀薄熙來2013年4月2日在偵查階段的親筆供詞節錄:
在模糊的印象中,谷開來和徐明似在我作遼寧省長時,曾在沈陽向我提起過該房,好像我回家時撞見他倆在聊并看圖片。因時間較長,是否說到購買我記不清了,我對尼斯房的買賣、運作過程及房子的大小、價值都不知道,沒有參與過此事。我愿意尊重檢察機關經分析、確認的調查結論,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審判長,第五組證據出示完畢。
審判長:被告人對公訴人出示的證據是否有異議?
被告人:對房產運作過程與我無關,公訴人剛才陳述的所有事實99%與我及本案毫無關系。
谷開來的證言是虛構的,徐明的證言也是虛構的,王立軍的證言我認為是閑扯。我相信最高檢收集的這些證據都是確實存在的,但是這些證據只能證明谷開來搞了這么一套房子。這個案子打比方就好像是一個巨大的球,這個房子里面細節很多,但是和我相關的只有球體上有一根細細的線跟我聯系,這個線就是沈陽看幻燈的那個情節。
審判長:被告人,我歸納你剛才的基本觀點,本庭要確認一下,也就是你認為這個案子與你有關或者說最關鍵的地方就在于你在沈陽的家里看幻燈的事實?
被告人:對。
審判長:被告人繼續發言。
被告人:剛才出示的我在沈陽看幻燈的情節,以及我自己的自書材料,在模糊的印象中,谷開來和徐明似乎在我作省長時,曾經對我提起過有這么一套房子,好像我回家時撞見他倆在聊并看圖片。現在聽說該房已成了我小家庭名下的房子,我妻子接受了外人的購房款,她又說跟我講過,那我作為政府官員,一家之長,知情多少,在沈陽看幻燈,開來的證實和徐明的證實都清楚的講到我對于房產、對于價值這些事情我并不清楚,購買過程、運作什么的我都不知道,今天開來的證詞也完全沒有提到我對這個房子有多大,值多少錢,所有的情節全都沒有。
被告人:谷開來說我問房子是不是安全,也沒有談到房子的價格、大小、產權,對于谷開來的所謂證言,我不認可。都是谷開來的一面之詞。而且,這套房子對我毫無用處,以我當時的身份,如果我到尼斯的這套房子里去,我就會有風險。
審判長:被告人的觀點本庭已聽清,書記員已記錄在案,本庭會對你的意見是否成立認真審查。你還有無其他意見?
被告人:徐明稱,我(薄)說尼斯的事我永遠不知道,我要請他保密,這個話是虛假的。即使我知道這個事,擔心這個事,那從常理上講我也不會親自對他說。如果我心里有鬼,我會對徐明避之不及,我不可能主動找徐明來談話,囑咐其保密。
審判長:被告人認為徐明說在商務部和你談話的事是編造的?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下一頁]